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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发现我组综合监督单位、监察对象在优化营商环境、干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,请随时向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反映,我们将第一时间调查核实,及时作出处理。
一、举报方式
(一)来信举报
来信请寄: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路南段10号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(邮编710054)
(二)来访举报
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举报材料到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来访接待场所进行举报。
来访接待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00。
来访接待地址:陕西省委西院1号楼759室
(三)邮箱举报
sxswtzbjjz@163.com
二、注意事项
1.坚持实事求是。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举报材料应真实具体,切忌内容空泛、道听途说、凭空想象,提倡实名举报。
2.明确受理范围。针对没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具体的事实、理由与请求的,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事纠纷,应当或已进入司法程序、行政复议、仲裁等程序处理的,诉求事项已依法依规办结但仍以同一理由重复提出的事项,不属于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内的营商环境、干部作风控告举报的上述情形不列入受理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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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工作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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